转发《关于表彰自治区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541

各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表彰自治区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报》(新政办发[2015]11号)表彰决定转发你们,望我校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探索和成果推广力度,努力开拓创新、再创佳绩。  

附件: 关于表彰自治区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报  扫描件.doc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