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处办公室1发布时间:2022-07-05浏览次数:12780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22]26号)及《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石大校发[2018]75号)有关规定,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范围。普通本科在校学生(专科生参照执行)

二、转专业原则、条件和实施细则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按特殊方式招收培养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定向生等);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具体请参照《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转入学院严格按照已上报“各专业拟接收学生转入人数”和“转专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执行。本院各专业拟定名额不能互换,如果转入学生超出拟定名额,多出的名额作出说明并公示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录取。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转入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和考核环节并按照实施细则的考核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流程完成。

4.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

三、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填写《石河子大学转专业审批表》同时强智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时间为放假至开学。

2.申请材料转出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由学生交拟转入学院完成转专业申请。

3.转专业各个环节须开学第一周内完成。申请提交时间、转入学院考核、公示环节各学院自定。具体时间表转入学院通知为准。

4.对学院的要求:①转入学院按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要求,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②由转入学院工作小组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意见栏内签“同意平级转入”、“同意降级转入”或“不同意”意见并盖章。③开学第一周周四转入学院将同意转入的学生材料和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5.学校审核结果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过后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6.学生持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在转入学院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填写当学期《学期学生课程补(退)选申请表》进行课程调整后正式在转入专业学习。

四、其它说明:请拟申请转专业的同学,提前了解拟转入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也可以向老师、同学咨询,并充分利用假期时间与家人做好沟通。转专业目的是给学生提供更多更适合的选择发展空间,同学们也应理性做好自我分析、评估、定位和规划,充分考虑后选报。

(汇总表字段:序号、学号、姓名、性别、转出学院、转出专业、转出年级、转入学院、转入专业、转入年级、转入班级)

五、附件:

1.各学院转专业拟接收人数和实施细则.pdf

2.石河子大学转专业申请表.doc(见教务处主页/下载专栏/6学生常用申请表下载

3.石河子大学普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见教务处主页/文件汇编/学籍管理)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