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将于2025年4月12日全天 (10:00—11:40;16:00—17:40)举行。现将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要求,考试内容依据所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二、在考核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通过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者,方可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所考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为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三、2025年4月9日前发放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准考证。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电话:0993-2058589
附件1-石河子大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认定表(本科生)336人 - 公示版.xls.xlsx
附件1-石河子大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认定表(研究生)19人 - 公示版.xls.xlsx
附件2-石河子大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各学科、学段考试科目.xls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