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选用教材、指导组织课程教学、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根据《石河子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石大校发〔2020〕51号)文件要求,开展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劳动教育类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完善工作,并形成劳动教育类课程教学大纲汇编,现将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完善范围
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及169门劳动教育类课程。
二、工作要求
要求落实劳动教育等改革要求,体现时代性,突出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1.明确课程目标
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正确理解个人劳动在国家进步、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价值与作用,能够懂得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养成乐于承担、遵纪守法、科学严谨等优秀劳动品质。
2.注重实践导向
强调实践操作和体验,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常见劳动工具,增强体力、智力和创造力,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设计、操作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
3.探索创新教育模式
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运用,提高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动手实践的过程中创造有价值的物化劳动成果。
4.建立课程评价体系
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主体、设计评价内容、选择评价方法、制定评价指标、实施评价过程以及充分运用评价结果,确保劳动教育类课程的评价工作科学、有效、可持续地进行。
5.建立评估与反馈机制
对劳动教育的实施进行评估,并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指导。通过评估结果,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效,并根据需要调整和改进劳动教育的规划和实施。
三、材料报送
教学大纲经修订人检查、审定人审核后,应由各基层教学组织集体讨论和完善,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后于2024年12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双创中心)。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