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36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要求
(一)考核对象
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2025届师范生。
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有: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2025届师范类专业有:教育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类)、英语(师范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音乐学。
在考核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如未通过当次培养过程性考核或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考核,学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考核要求
符合条件的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主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一致。具体可咨询所在专业学院。
以下为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学科: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2.申请初级中学学科教师、高级中学学科教师、中职文化课学科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且有明确任教学科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任教学科和教学专业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四个部分,各部分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由学院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分项考核并给出考核意见,四项考核均合格者认定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考核结果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核,达到毕业要求。
3.教育实习实践。通过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程管理实务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累计不少于一学期教育实习实践情况。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1)师范生需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通过访问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参加学习,建议组织师范生提前进行学习。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如遇平台问题可咨询兵团教育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办公室,何桂庆老师,电话:09932055512。
(2)提供一份报名学段学科的45分钟的课堂教学设计以及不少于15分钟课堂教学展示视频。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重点考核师范生综合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闭卷),包括《综合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为100分钟/科,总分为100分钟/科。
《综合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考查内容基于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与实践,综合育人(班级管理与指导、学科育人和活动育人)等。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查内容基于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
考试相关文件下载链接:https://ntce.neea.edu.cn/html1/report/1508/332-1.htm
2.面试
(1)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实习,实习成绩鉴定合格,且教育实习任教学科与任教学段与学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和任教学段一致的,可将教育实习成绩认定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
(2)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教育实习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不一致,或没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教育实习的,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且测试结果合格。相关学院应做好面试的考查内容解读和档案留存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2024年10月23日—25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所在学院报送《石河子大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院考核工作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考核组汇总表》(附件1)至教务处。
(二)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在考核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按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统一在所属学院报名,报名结束后,学院考核工作组负责确定师范生的考核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审核确定后报送《石河子大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至教务处统一公示。
(三)2024年11月3日—12月2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所在学院考核工作组统一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完成过程性考核的成绩认定、审核,填写《石河子大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3)并实行考核材料“一生一档”制归档。
(四)2024年12月3日—12月6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所在学院考核工作组审核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审核确定后报送《石河子大学2025 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认定表》(附件4)至教务处统一公示。
(五)2025年3月下旬。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石河子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附件1-4.docx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