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石河子大学第二届师范生“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0-18浏览次数:463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挖掘学生潜力,展示我校师范生教学成果,加强我校师范生实践技能,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增强学习兴趣,提升学生技能,提升就业能力,学校特举办“石河子大学第二届师范生“教育+”技能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

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4日。

(二)竞赛对象

石河子大学全日制本科师范生、教育硕士研究生。

(三)竞赛分组

本次师范生“教育+”技能大赛共包括三个参赛类别,五个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附表1竞赛分组情况表

参赛类别

序号

参赛项目

备注

艺体类

1

歌曲弹唱

学生自主参赛,

每位学生可选参赛项目≤2项,

报名表需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2

中国舞

3

韵律操

语言类

4

教育戏剧

美工类

5

手工艺作品

(四)竞赛赛制

竞赛包括初赛(网络评审)和决赛(现场展示)两个环节,初赛和决赛分别为100分,经过初赛筛选才可进入决赛。

(1)初赛(11月16日-11月17日):参赛选手于11月10日14:00前将参赛作品提交至相应参赛邮箱,初赛采取线上形式进行网络评审,竞赛组委会根据网评专家评审成绩,确定进入现场决赛名单,并在大赛QQ群公示。请各参赛选手于11月1日14:00前按照参赛类别添加QQ群。参赛邮箱及QQ群见下表:

参赛类别

邮箱

QQ群号

艺体类

3220218342@qq.com

873602571

语言类

3150965361@qq.com

873737471

美工类

3192762507@qq.com

864092341

(2)决赛(11月23日-11月24日):决赛采用现场展示的形式进行,具体决赛时间和地点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五)校赛内容与材料要求

1. 初赛内容

参赛作品视频资料(总分100分):参赛选手根据所选参赛项目完成作品创作,可借助多媒体等辅助手段。(作品要求见附录)

2. 决赛内容

参赛作品现场展示(总分100分):参赛选手根据所选参赛项目现场展示。(作品要求见附录)

3.材料要求

(1)参赛作品视频,要求全程连续录制,不允许另行剪辑及配音。片头应注明竞赛项目、作品名称等信息;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长宽比为16:9。

(2)参赛作品不得出现选手姓名及所在学院、指导教师等一切透露选手信息的内容,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奖项设置

按照学科竞赛结果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奖项数量由专家组根据参赛报名情况和赛事评选结果确定,评奖比例不超过参赛总人数的30%。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做好传达动员,并根据校赛时间安排做好作品审核工作。

1. 本次比赛报名形式:学生个人报名,提交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的竞赛报名表PDF版至各参赛类别邮箱。

2. 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指导5名学生,每名学生仅有1位指导教师,中途不允许更换指导教师。

 

附件:

1.石河子大学第二届师范生“教育+”技能大赛评分细则

2.石河子大学第四届师范类专业教学技能竞赛报名表


附件1-2.docx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