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石河子大学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6740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学校拟定于2024年6月举办石河子大学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赛事安排

(一)组织报名阶段(5月)

项目团队于5月31日前将大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及项目计划书,交各学院教科办初审。同时,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待第十届大赛系统开放后)。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团队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将由教务处与校团委另行通知),同时在网站中“筑梦之旅”项目下报名参加活动。

(二)组织申报阶段(5月至6月)

1.学院按大赛要求对作品和参赛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设上限,鼓励学生积极申报,特别是创意性、创新性较强的作品以及创业性较强的实践类作品。

2.6月7日前,学院向教务处报送已选定的本院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作品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高教主赛道研究生组申报项目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比赛及评审。

(三)组织评审、推荐阶段(6月8日至6月23日)

1.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作品进行复审,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参加校赛。

2.学校组织通过复审的项目进行校赛,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3.校赛后将根据比赛结果公布获奖名单,并选拔推荐训练营优秀项目参加兵团赛,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根据《石河子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石大校办〔2022〕14号)文件,“参加并完成校级以上比赛”或“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必要条件,各团队应积极报名并完成比赛。

2.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开展的创新创业系列活动,整合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资源和条件,项目应注重师生结合、校内外结合、与社会需求发展相结合,支持师生将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训练项目、发明创造、专利技术、便利资源等转换为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正式比赛通知请关注教务处主页。

联系人:

教务处:徐海涛  联系电话:2058589;

研究生院:滑晓晴  联系电话:2057181;



附件1-2.doc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