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1-09浏览次数:2104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2226号)、《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232号)有关规定,依据各学院制定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现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范围

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条件和实施方案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请参照《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转入学院已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和“各专业拟接收学生转入人数”。教务处汇总相关信息详见《石河子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人数和学院联系方式》(附件1)。本学院各专业拟定名额不能互换,如果转入学生超出拟定名额,多出的名额作出说明经教务处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3.信息平台发布。各学院已经通过学院网站公布了制定的实施方案、拟接收学生人数和相关要求。教务处网站公布各学院《石河子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人数和学院联系方式》。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转入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和考核环节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考核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流程完成。

5.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

三、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石河子大学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同时撰写转专业申请书并准备相关材料,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由学生提交材料至拟转入学院完成转专业申请。

2.转专业各个环节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申请提交时间、转入学院考核、公示环节各学院以转入学院实施方案为准。

3.对学院的要求:①转入学院按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的转专业实施方案要求,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拟录取结果须予以公示。②公示无异议后由转入学院工作小组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须明确建议转入的年级、专业等。③转入学院须于开学第二周周五前将同意转入的学生材料和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对各学院转专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学籍科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5.学生持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转入学院负责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认定和补选课工作。学院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和《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石大教发〔20237号),指导学生填写《石河子大学学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表》,经转入学院核准后予以承认并认定学分;学生须遵照转入学院要求补修相关课程,填写《学生补(退)选申请表》。    

四、工作要求

1.请拟申请转专业的同学,提前了解拟转入专业转专业实施方案和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需要补修的课程情况,充分考虑个人的学业和职业规划,慎重做好专业选择。需要咨询时,请按照学院联系方式进行咨询,也可以向老师、同学咨询,并充分利用假期时间与家人做好沟通。

2.请各学院于202438日前提交纸质版《X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3),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至416707576@qq.com邮箱。

3.联系单位: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108B);联系人:余春梅、赵志明;联系电话:0993-2057781


附件:

石河子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人数和学院联系方式.xls

附件2:石河子大学转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3:X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