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通识教育课程管理,促进通识教育课程规范开设,提升通识教育课程水平,根据《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8〕190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石河子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课程开课及选课情况。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必须每学年开设,其中课程负责人至少承担1个轮次教学工作。
2.课程建设情况。课程立项以来的课程建设目标及进度安排开展工作,教学大纲、课件与教案是否完备、合理,石河子大学在线教育综合平台资源是否上传齐全等。
3.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实施方案、教学成果、学生受益面、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总结、凝练等。
4.下阶段研究计划。包括下阶段的工作计划、预期研究成果和完成时间等。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采用课程团队自评、各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
1.课程团队认真总结课程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完成《石河子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
2.学院需成立项目中期检查专家组,专家组应有不少于5人以上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随机听课、学生问卷调查、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检查。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将《石河子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石河子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其他说明
1.各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对未能按计划进行项目研究、无阶段性研究成果、擅自中止项目的情况,项目将无资助经费且项目负责人今后不得申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联系人:楚世哲、张宝文
联系电话:2058072
附件1.关于公布2022年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3.石河子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