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石河子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处办公室1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次数:209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立项建设仅支持线下课程,参与申报的课程可以为新建课程,已获学校立项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未结项的课程负责人不再支持立项。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类别分为美育类、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

二、申报名额和建设周期

  各学院不限额申报,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2024年12月组织中期检查,2025年12月组织结题验收。每门课程结题后一次性拨付50个标准课时教学工作量,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进行评优并给予一定工作量奖励。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设计

  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符合通识教育理念和学校人才培养定位,重在启发思想、传授方法和培育精神。每门课程一般为1-2学分(16学时/学分)。

  2.课程团队

  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负责人必须为本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至少独立讲授本科课程2轮及以上。每门课程必须有稳定的、不少于3人的教学团队,所有的团队成员必须能够独立承担课程教学工作。

  3.教学要求

  (1)在建设期内须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学分的课程至少开设3个轮次,1.5学分的课程至少开设4个轮次,1学分的课程至少开设6个轮次,每个轮次开课计划教学班人数不少于60人。

  (2)具备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课件、讲稿等教学文件。

  (3)注重过程性评价与多元评价,课程思政有机融入,结合课程内容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4)对接“四新”建设要求,将产业动态、学科前沿等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转化为教学内容。

  (5)鼓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建设各类美育类课程,鼓励涉农专业建设耕读教育课程,鼓励建设社会实践类课程。

  (6)鼓励辅导员队伍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工作单位和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指导课程建设)和自身专业知识背景(工作单位和相关学科所在学院负责审核、指导课程建设)开设课程。

  四、申报程序

  本次立项由“四新”建设各牵头学院和文学艺术学院负责遴选和管理。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相关学院教办(每门课程根据课程内容只能参加一个课程组的评选)。   

  各课程组负责学院于12月7日前完成遴选,将拟立项名单(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和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新工科课程组:化学化工学院      何  璐 

  新农科课程组: 农学院               徐建伟

  新文科课程组:经济与管理学院  周春光

  新医科课程组: 医学院               王官利

  公共艺术课程组:文学艺术学院  孙海波

 

  附件1.石河子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申请书.docx

  附件2.石河子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石河子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拟立项名单.docx

                                                 教务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