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0-17浏览次数:2185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现就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学院应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学生考研、就业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

二、明确工作目标,注重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及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办法及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在总结往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进行改进。强化和完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二级(专业)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答辩、抽检等各环节,依据各专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与之相适应的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强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过程监控和评价。

(二)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在选题环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选题原则和程序操作,把好“命题关”“审题关”“选题关”。12月中下旬学校将对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质量进行抽查。

1.加大对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征集力度,课题数量保证每个学生一题(包括子课题),每年课题更新率应大于90%。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执行专业审核,学院审查、备案制度。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征集完成后,各专业应组织进行题目合理性审核,填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合理性审核表,并报教办审定、备案,未经审核程序上报的选题,不予执行。审定后的选题由指导教师在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填写选题指南,学院审查后发布供学生选择,要求各专业发布选题总数是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学生总人数的1.1倍以上。严禁学生自行确定课题。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即课题来源为科研课题或生产现场),鼓励应用型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新一轮审核评估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情况及完成质量进行考察,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4.根据《关于师范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面向基础教育内容的指导性意见》,各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与基础教育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选题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60%,拟参加师范专业认证的专业比例建议适当增加。

5.允许学生以反映真才实学、创新能力并与专业相关的创新性实践项目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学生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创新实践类选题必须在其专业范围以内,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且必须通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审核。

6.学生选题环节采取网上选题模式,由各学院教科办组织在规定时间段内将选题信息发布到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供学生选择。

7.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指导教师必须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专业工作组及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并记录在案。各学院要严格控制课题变更率,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不再允许选题变更。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要求各学院每位在校教授、副教授必须参加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2.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文科及经济、管理类等学科不超过8人,理工、农医学科不超过6人,做到每生一题。

3.加大“双导师”比例,督促指导教师与学生保持日常联系,根据既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计划,采取面授与其他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指导。可以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但应有本专业讲师以上教师负责掌握进度、要求,担任第二导师,协调有关问题。

4.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应加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研究深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建立与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

2.各学院、各专业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组织好命题审查、开题答辩、中期检查(答辩)及毕业答辩、抽检等工作环节,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

3.学校继续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和校内抽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五)规范档案管理

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含学院过程管理材料)及格式规范工作,可以从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导出后保存,也可以统一导出后打印存档。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期间,学校将开展专项检查。

三、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统一使用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1.毕业论文(设计)统一使用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未进入系统落实选题的学院,将无法进行后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管理。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系统的宣传、培训、设置及推进工作,保证各环节顺利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所有环节全部在管理系统内完成(特别是毕业论文指导记录,只允许在系统内提交,禁止后补纸质稿)。系统已开通教师电子签名功能,教师签名可以直接由系统匹配。如系统现行的工作流程和环节需要优化,可直接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二)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23年10月16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及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指导教师遴选、账户生成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启动阶段(2023年11月19日前):各学院完成选题征集、命题审查、学生选题及任务书下达等工作。

3.开题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答辩和前期检查工作。

4.中检阶段(2024年3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答辩)工作。

5.答辩阶段(2024年5月28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工作、预审工作、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6.提交成绩(2024年5月31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录入提交工作,进行毕业审核。

7.推优阶段(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石河子大学“十佳”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校院两级评选工作。

8.归档阶段(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9.督导检查(2024年7月):学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反馈。

10.教育部抽检(2024年9月):根据教育部抽检工作具体安排执行。

请各学院依以上安排为基础,及时制定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