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4年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教学计划是根据对应的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执行的计划。2019级、2020级、2021级依据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编制。2022级、2023级依据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编制。
二、进度安排
1.9月18日前,请各学院完成2024年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学院所有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含通识教育必修、专业教育和个性教育、实践教学环节的相关课程。如有教学计划变更,请各教学单位提交《石河子大学本科开课变更申请表》(附件1),履行审批手续。
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所有年级专业的通识教育选修(线下课程)教学计划。所有要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线下课程)须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附件2)内的课程,否则将不予开设。如有新增课程,请填写《石河子大学通识教育选修(线下课程)申请表》(附件3)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履行审批手续。
2.9月22日前,请各学院完成本学院所有年级专业的全部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确定无误后报送《学期教学计划审核表》(附件4)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做到课程计划负责人和学院双重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课程均要有教学计划,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教学计划编制、核对和任务落实工作。
2.个性教育课程(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选修课程(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应开尽开,不允许停开。
3.对于跨学院课程,请学生所在学院和课程承担单位做好沟通,确保教学计划准确无误。
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