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结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左晓燕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1477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结题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项目验收主要依据《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验收标准》、《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各项目组应根据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价。

二、检查范围

此次结题验收对象为各学院初审通过的教改项目,抽取部分项目现场答辩汇报(具体名单见附件)。

答辩要求

答辩项目负责人要围绕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及成效解决的实际问题、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制作答辩PPT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项目结题报告内容和汇报情况,对项目提出结题意见。

答辩项目负责人请于927日(周一上午12:00前将答辩PPT发至邮箱:jwc_jxyj@163.com

、答辩安排

1.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申请延期或未结题的立项项目

答辩时间:928日(周二)16:30

答辩地点:博学楼A-204

2.2019、2020年度批准立项的项目

答辩时间:929日(周三)16:30

答辩地点:博学楼A-204

联系电话:0993-2058072



附件1:2018年及以前申请延期或未结题的立项项目结题答辩安排表.xlsx

附件2:2019、2020年度批准立项的项目结题答辩安排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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