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关于遴选申报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8-01浏览次数:1370

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文件要求,学校近期将开展遴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名额

各学院(教学单位)可择优推荐申报1个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

二、试点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三、试点建设申报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 10 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校、学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报送事项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汇总后以学院教学单位为单位于93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19054320@qq.com,附件2纸质版一式7份报送至行政楼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雪娇    电话:2057965

 

 

石河子大学关于遴选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1).rar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21年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