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科学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通过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研究推动实验教学与信息化、数智化、大数据深度融合,转变人文社科类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法与手段、实验教学资源、实验教学平台改革创新,提升人文社科类实验教学团队的教学与管理水平,着力解决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实验实践教学工作急需和热点问题,更好发挥通过实验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现启动2021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文科背景下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申报、立项
(一)申报人条件及要求
1.申报者应具有人文社科类实验教学、管理或研究的基础和相关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实验任课教师或从事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申报立项;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具备较强的实验教学与科研能力,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能独立或有效组织项目团队完成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本课题,新申报年度有在研专项项目、校级及以上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二)项目选题范围
基于新时代新文科人才培养需求,需围绕信息化、数智化、大数据与实验实践教学深度融合、专业实验课程体系、实验课程建设、实验教学与体制机制等领域急需和热点问题,选题强调实验教学与管理实践,成果强调在实验教学与管理中的推广应用。
(三)项目类别及数量
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原则上,各人文社科学院本年度推荐立项1项重点项目和4项一般项目,优先资助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新文科培育项目。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填写石河子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文科背景下实验实践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所在系(部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要求统一用A3正反骑马装订,一式十份。
2.各院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2021年度申报新文科背景下实验实践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文档(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交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办公室(东经楼204)。
3.申报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将在2021年8月25日集中受理。
材料提交形式: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每个项目纸质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交东经楼204(联系电话2058993)。
(五)评审立项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立项申报评审,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确定的项目实施进展组织实施项目研究和实践,建设时间原则上为2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申请,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进展中期检查,参照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因工作调动无法完成项目建设确需变更负责人者,应及时确定新的项目负责人,并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备案。
4.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终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项目结题
立项项目完成后,需按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求完成提交验收材料,由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组织专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的验收评审并公布验收结果。
四、项目资助经费及管理
1.重点项目给予每项5万元经费资助;一般项目给予每项3万元经费资助。2021年由学院自筹经费支持。
2.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参照学校教研教改文件规定执行;经费管理依据《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8〕190号)执行。
3.对无故不按时结题的项目或整改后仍然不能通过的项目,学院须根据实际情况停止经费发放并追回已使用经费。
五、项目组织领导与立项管理
1.学校成立新文科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具体负责项目评审、研究进展检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
2.对通过申报评审的项目,由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组织项目负责人签署立项协议并下达任务,明确结题要求。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