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2021-2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者:左晓燕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79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督导方面的主体作用,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石大校办发【201926号)和《石河子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石大校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2020-2021-2学期期初学院已按照学校要求制定了督导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为了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学院间的交流,更好地开展下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要根据2020-2021-2学期制定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在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及讨论的基础上,撰写本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总结。要求文字精炼,力求用数据说话,内容包括:

1)主要的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与成绩

包括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对教学关键环节的督导、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学研究、参与审核评估整改、专业认证、“四新”建设及其他教学活动等工作。

2)教学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3)提高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水平建议对策

2.做好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档案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学院督导专家会议、检查反馈等相关文字材料,完成2020-2021-2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构建并完善检查督导、信息反馈、持续改进的闭环机制。

3.报送材料及要求:请各学院在76日前做好2020-2021-2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督导工作总结清单(见模版)电子版一份发至指定邮箱1285043513@qq.com,纸制一份(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质量科。

   联系人:谢彦     电话:2058182

 

附:1.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表学院督导工作总结表及清单-模版.rar

    2.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