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石河子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尹新军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6177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举办石河子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更中国。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为全球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高等教育感召力。

——更国际。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客,融入经济双循环创新浪潮,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高等教育影响力。

——更教育。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提升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造精神,展现高等教育塑造力。

——更全面。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引领力。

——更创新。优化竞赛形式与内容,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五、赛事安排

(一)组织报名阶段(4月30日至6月20日)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各参赛团队只能在网站上报名一次。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团队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将由教务处与校团委另行通知),同时在网站中“筑梦之旅”项目下报名参加活动。

(二)组织申报阶段(4月30日至6月20日)

1.各学院按大赛要求对作品和参赛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可以通过线上答辩的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择优选出本院的参赛作品。每个院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设上限,鼓励多报,特别是创意性、创新性较强的作品以及创业性较强的实践类作品。

2.各学院根据初步评审结果,推荐1-3项参加学校组织的“金种子”训练营,其中至少有2项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项目团队成员建议包括博士、硕士、本科学生,学校将组织专家全过程辅导项目。

3.6月20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已选定的本院参赛作品申报表(附支撑材料)、作品汇总表及作品文档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研究生创意组申报项目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

(三)评审、总结、表彰阶段(6月21日至7月10日)

1.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作品进行复审,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初赛。

2.学校组织通过复审的项目进行校级初赛,原则上采用线上线下结合路演的方式开展校级初赛,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 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校赛时间另行通知。

3.校级初赛后将根据比赛结果公布获奖名单,兵团复赛项目,推荐优秀项目参加专项辅导,并选拔推荐训练营优秀项目参加兵团省赛,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激励措施

1.所有参赛团队都必须完成纸质申报、成功通过校级初赛现场答辩和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完成网络申报后,获奖团队成员按《石河子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石大校办发〔2018〕8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完成以上三项工作的未获奖团队负责人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1学分,团队其他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0.5学分。

2.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兵团省级复赛。另外,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推荐项目数量多、质量优的学院,获奖教师和学院的具体奖励标准见《石河子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石大校发〔2020〕22号)。

3.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比赛的项目,在完成项目结项时,由教务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遴选优秀项目立项为校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按照《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方案》开展建设。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开展的创新创业系列活动,整合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资源和条件,项目应注重师生结合、校内外结合、与社会需求发展相结合,支持师生将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训练项目、发明创造、专利技术、便利资源等转换为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生动实践,极大地激发了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的热情,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影响最大的高校双创赛。它既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又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还是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希望各学院、各单位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不断完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训平台,努力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联系人: 教  务   处:徐海涛  联系电话:2058589;

研究生工作部:李庆轩  联系电话:2058255;

大赛交流QQ群:824319133

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评审规则

4.石河子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作品申报表.doc

5.石河子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作品汇总表.xls

参赛附件1-5.doc

 

 

 

                             教务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