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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学校决定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面向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开展。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推荐
各学院和专业相关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每个学院最多报送3项,学校将择优评选,推荐5项报至教育部。
三、报送时间
各学院须填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1年4月7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2B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9462656@qq.com。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确保推荐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五、联系人及电话
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教研科楚世哲老师、刘艳老师,联系方式:2058072。
附件:
教务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