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校级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尹新军发布时间:2021-01-11浏览次数:254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指导意见》(石大教发〔2018〕22号)精神,推进我校教学方法改革,营造良好的教学与学习氛围,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1年校级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本次立项重点支持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专业教育基础课程。

二、申报名额和建设周期 

学校以立项方式支持建设100门校级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各学院申报名额见附件1,建设周期为一年,资助建设经费0.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主讲教师师德师风良好,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运用理念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教学。

2.具有完善的过程性考核建设计划,过程性考核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不低于50%,能够结合课程特点采用提问、讨论、作业、实验、小测验、期中考试等多样化考核方式。课程成绩评定方案应在第一次授课中告知学生,各次考核须有明确的时间、考核方式及成绩占比。 

3.申报课程须经过基层教学组织集体备课和研讨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方能报送学校。同一门课程学校仅接受一项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申报。

4.示范课结题验收时需要至少完成一次完整的过程性考核教学。 

四、申报材料 

各学院请于2021年2月24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45038776@qq.com。 

1.《2021年石河子大学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一式一份,骑马装订,支撑材料可附在申报书后; 

2.《2021年度石河子大学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院章。 

联系人:楚世哲、刘艳   联系电话:2058072

附件1.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21年石河子大学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3.2021年石河子大学学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