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17〕159号)《石河子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石大校发[2010]86号)和2017年6月学士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精神,于2020年10月14日前对结业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达毕业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申请毕业和学士学位进行审核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完成以下附表:
1.《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学生填表)。
①请已达到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9月30日前提交申请表;
②待2020-2021第一学期开学补考结束,请各承担单位优先批阅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考卷,10月12日前将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补考成绩录入系统,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通过参加补考达到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条件者,10月14日提交《申请表》。
2.《2020年特殊情况需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学院填表9月30日前提交)
3.《XX学院XXXX年延长学制毕业资格》(学院填表)
4.《2020年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审核表》(学院填表)
5. 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成绩档案表(一式三份)(学院打印)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10月延长学习年限毕业和学士学位审核工作标准
2.《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表》(学生填表)
3.《2020年特殊情况需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学院填表9月30日前提交)
4.《XX学院XXXX年延长学制毕业资格》(学院填表)
5.《2020年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审核表》(学院填表)
6. 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成绩档案表(一式三份)(学院打印)
2020年延长学习年限毕业生毕业审核及学士学位申报审核工作安排文件及附件.rar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