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审核评估工作进展及改进情况专项汇报答辩的工作安排

发布者:刘燕发布时间:2018-03-05浏览次数:561

各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发〔2017157号)和《关于开展开学初审核评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石大评估办发〔20184号)精神和安排,学校将对各学院审核评估工作进展及改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汇报和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38日—39日全天

上午10:00-13:50下午16:00-19:50

二、地点

行政楼第五会议室

三、主持人

马春晖副校长

四、参加人员

校审核评估专家组成员,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组成员,校评估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具体说明和要求

1.19个学院的汇报答辩分四组分别进行,各组内的学院必须全程参加并旁听组内所有学院的汇报答辩。

2.汇报内容:(1)学院对学校2月份反馈意见的落实及相关工作改进情况,(2)学院自评报告的修改情况,(3)学院自评报告中针对每个项目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篇幅是否按照学校的要求撰写,(4)学院引导性问题解答情况。

3.学院汇报时间掌握在30分钟以内,并需制作PPT,专家提问和反馈20分钟。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守汇报时间,不得超时。

4.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会议室。  

5.汇报期间,参与汇报和观摩的人员中途不得离场,并应严格遵守现场秩序,听从现场人员安排,以保证汇报答辩的顺利进行。

.各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汇报答辩时间安排                                             

组别

汇报顺序

检查学院

汇报时间

  

  

1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3810:00-10:30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3810:50-11:20

3

商学院

3811:20-11:30

4

政法学院

3811:50-12:20

5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812:40-13:10

1

师范学院

3816:00-16:30

2

化学化工学院

3816:50-17:20

3

理学院

3817:40-18:10

4

外国语学院

3818:30-19:00

5

生命科学学院

3819:20-19:50

1

医学院

3910:00-10:30

2

动物科技学院

3910:50-11:20

3

体育学院

3911:40-12:10

4

食品学院

3912:30-13:00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3913:20-13:50

1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3916:00-16:30

2

文学艺术学院

3916:50-17:20

3

农学院

3917:40-18:10

4

药学院

3918:30-19:00


石河子大学评估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