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13)

发布者:教学改革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1077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

一、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130202

专业名称:音乐学(师范类)(Musicology)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音乐教学、音乐表演、音乐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和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音乐教育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及良好的音乐素养。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掌握音乐教育和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术。

3具有从事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教育观。

5了解音乐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结协作能力。

四、学制与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

五、主干学科

艺术学、教育学

六、专业核心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声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世界民族音乐、教育学、心理学、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

七、主要专业实验

形体训练()();合唱与指挥;声乐表演实践()()()()()();钢琴表演实践()()()()()();中外乐器演奏()()();民族民间舞()()

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艺术实践()()();基本功训练实践()()();教学观摩与见习、教育教学实习;毕业论文、毕业音乐会

九、创新能力培养环节

基本功比赛、声乐比赛、器乐比赛、音乐艺术类学术讲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计划、大学生SRP项目

十、毕业学分要求

该专业毕业生至少修满176学分,其中理论学分122学分(必修92学分、选修30学分),实践54学分(12个综合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