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专业(师范方向)本科培养方案(2013)

发布者:教学改革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1060

化学专业(师范方向)

  一、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070301

专业名称:化学(Chemistry)

二、培养目标

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创新精神,有较强动手实践能力,熟悉现代仪器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在教育及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研究、技术及管理工作,或可继续攻读化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三、培养要求

化学专业学生在学习主要学习化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掌握大型仪器操作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同时学习人文和公共基础理论课。通过无机化学及实验、分析化学及实验、有机化学及实验、仪器分析及实验、化学教学论、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综合化学实验等系列课程的学习,使其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能在教育领域、测试领域和与化学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有理想,有社会责任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奋发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公平竞争、遵纪守法的观念;有良好的道德情操。

2系统掌握化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并在中学化学教育领域内形成专长;了解化学的发展方向、研究方法以及科学发展与人类文明的关系;具有良好的科学思维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

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知识,具有一定的应用开发研究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技能。

4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具有操作精密仪器的能力。

5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

6具有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能力。

四、学制与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五、主干学科

化学

六、专业核心课程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仪器分析、结构化学、化工基础、化学学科教学论、心理学、教育学。

七、主要专业实验

无机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仪器分析实验、综合化学实验等。

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科技方法训练、教学观摩与见习、教育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

九、创新能力培养环节

结合毕业论文、科技方法训练、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计划;大学、新疆及全国大学生各项竞赛等。

十、毕业学分要求

该专业毕业生至少修满185学分,其中理论学分115.5(理论必修学分89.5、理论选修学分26),实践学分69.5(12个综合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