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教育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13)

发布者:教学改革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1060

 

科学教育专业

一、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040102

专业名称:科学教育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自然科学知识和较强的科学教育能力,能在中小学从事“科学”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在教育科研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从事基础科学教学研究与科学普及教育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自然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接受科学实验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在学科专长的基础上,掌握自然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科学探究和科学实验的设计方法和技术;

3具有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科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科学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四、学制与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五、主干学科

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数学

六、专业核心课程

基础化学、基础物理学、普通生物学、自然地理学、地球概论、环境科学、小学科学教学论。

七、主要专业实验

基础物理实验、基础化学实验、普通生物学实验、自然地理学实验、地图学实验。

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验教具制作、野外综合实习、教学观摩与见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

九、创新能力培养环节

《创造思维开发与训练》讲座、科技方法训练、教学设计训练、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计划、SRP项目训练、教师基本功大赛。

十、毕业学分要求

该专业毕业生至少修满189学分,其中理论学分127.5(理论必修学分96、理论选修学分31.5),实践学分61.5(12个综合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