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与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联合
一、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082801
专业名称:建筑学( Architecture)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树立建筑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价值观,获得注册建筑师专业技能与一般科学思维能力基本训练,富有创造性的建筑学及相关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1.学生接受通识教育,打下较坚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
2.系统学习学科基础课程,掌握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管理和建筑工程技术的政策、法规;
3.通过合理设置的专业课学习与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毕业生能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景观园林设计等领域工程技术、管理和教学工作,并初步具有从事建筑学及其相关学科科学研究与开发的能力;
4.掌握计算机应用操作与一门外国语。
四、学制与授予学位
学制: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五、主干学科
建筑学
六、专业核心课程
建筑概论、美术、建筑初步、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建筑物理、建筑历史、古建实习。
七、主要专业实验
水彩实习、古建实习、设计院实习(第9学期)、毕业实习。
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建筑基础和认识实习、建筑测绘实习、建筑师业务实践、毕业设计。
九、创新能力培养环节
创新实验项目、空间实体搭建大赛、建筑模型制作大赛、建筑讲座。
十、毕业学分要求
该专业毕业生至少修满235学分,其中理论学分180学分(理论必修学分150、理论专业选修30学分),实践学分55学分(其中包括综合教育1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