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大校发〔2007〕27号)文件精神,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能力,确保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设目的
教学团队建设既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教学改革的广阔平台和凝聚教师向心力的良好载体,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和组织模式,有利于形成和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进一步激发骨干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进一步促进教学研讨与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二条 团队类型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以教学名师、名教授为带头人,以教授、副教授为主体,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教学工作为主线,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中心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系列课程、专业为建设平台,在长期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可以打破原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如学院、系、教研室),实行跨学科组合成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以课程群和系列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以专业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
第三条 评审条件
1.团队组成。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主要成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组成成员年龄、职称、学历和知识结构以及学缘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成员均承担本团队的一线教学任务,学生评教优秀。
2.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坚持在本校本、专科教学第一线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熟悉所在团队各个教学环节,特别是系列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校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将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尤其在探索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模式、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优质教学资源、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团队无教学事故,学生评教良好。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积极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并取得了良好成果,团队近四年来至少获得以下项目中的两项。①校级及校级以上重点专业建设;②校级及校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③校级及校级以上精品课程;④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学改革项目;⑤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⑥二人次以上获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学质量奖;⑦培养的学生在国内外、区内外大赛(如十大学科竞赛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名次;⑧建立本科生导师制度,创建第二课堂体系;⑨其他能反映团队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奖励奖项。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或参加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重点教材的编写任务,积极引进外文原版教材,使高质量教材、新教材和原版教材充实到教学当中去,或团队近年来承担或参编的教材使用效果好,或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6.团队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第四条 申报程序
1.校级教学团队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下半年。
2.校级教学团队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申请者须填写《石河子大学教学团队申请表》(一式十份),并提交实证材料一套。
3.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写出评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石河子大学教学团队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并送交教务处。
4.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既能充分反映教学团队的总体情况,又脉络清晰、简洁精炼。
第五条评审程序
1.校级教学团队由学院先行建设,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通过后,授予“校级教学团队”称号,并给予一定资助。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评审以课程教学质量为核心,主要考察团队的授课情况、教学效果、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教学成果以及团队合作和对专业建设的贡献等情况,并强调标志性成果。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无疑义后,学校发文公布。
3.学校设立校级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用以支持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进一步建设。经费资助额度根据不同团队的建设需要而定,主要用于支持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
第六条管理措施
1.校级教学团队评审通过后,由团队带头人填写《石河子大学教学团队实施计划书》,制定本团队进一步建设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其建设需要,在规定额度内将团队建设资助经费写出书面计划,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各团队经费资助额度经校教学委员会核定后拨发。
2.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团队带头人每年应按要求提交《石河子大学教学团队建设年度进展报告》,教务处组织专家定期对教学团队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资助,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消其校级教学团队称号,停止经费资助。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积极开展院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学院教学团队建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关责任人,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3.申报省级及国家级的教学团队从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中推荐产生。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石河子大学教学团队建设申报表》从大学教务处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