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考试工作规范》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补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所修必修课、限选课考试不及格或按规定已办理课程缓考的学生及延长学习年限内且上学期已开课程能搭考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1.支教学生补考时间定于本学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0周周末(3月1日)进行。
2.在校生补考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重修考试时间:专业课程补考于第2周周末(3月14—15日)进行,公共课程补考于第4周周末(3月28—29日)进行。
3.《体育与健康(一)》、《体育与健康(三)》课程补考于第4周周日(3月29日18:20-20:20)举行,地点为中区田径场。
4.《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考生需自带空白无字迹的《计算思维操作技能训练(2014精华版)》、补考通知单和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U盘等存储设备进入考场,否则将视为作弊。
5. 考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学交流平台(http://202.201.162.136/jwweb/或http://202.201.162.135/Jwweb/)个人页面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轮次中查询专业课、公共课考试时间、地点。
三、组织与管理:
1.本学期补考工作是在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监督、协调下完成,公共课、专业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选派监考人员。
2.为了给学生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试结束后,考生考卷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密封。
3.技能课、操作课、非闭卷考试形式的理论课程仍需确认、安排在系统中打印准考证,但考试地点需要单独安排(地点确认为实地考场,不占用正常理论课程考场)。
4.补考组卷、印卷、阅卷、成绩登录均由教务处统一协调组织监督完成。
5.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可于2015年1月10日至3月6日提交考试申请(即《延长学习年限期间重修考试申请表》)。学生到计财处办理缴费手续后,将重修考试申请表与缴费单报学院教科办。学院教科办统一将学生《延长学习年限期间重修考试申请表》、缴费单,以及加盖公章的《延长学制补考学生信息汇总表(附电子版EXCEL表)》于第3周周一(3月9日)前报大学教务管理办公室。注意上报的补考学生信息须与系统中保持一致,课程名一定要规范,特殊专业(音体美、运训、民考民、民考汉班)的需要标注清楚。
四、考试要求
1.补考工作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段内进行,各学院应积极、认真做好补考的各项工作。
2.补考学生名单由授课学院或教务处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筛选生成,学院教科办根据教务管理办公室设置好的“补考轮次”对本院所授课程进行确认,学院确认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学生在网上核实考试信息。
3.技能课、操作课、非闭卷考试形式的理论课程需上报考生信息和考试安排信息。
4.学生需凭两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和补考通知单,“一卡通”和阅览证均为无效考试证件),按要求提前15分钟到指定考场,按监考人员的要求隔行隔排就座。考生进入考场需关闭通讯工具(将通讯工具上交),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考试用具,将两证置于桌上角以备检查,考前需在监考教师的指导下如实填写《考生签到表》。
5.补考通知单(专业课、公共课)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办一式两份由系统打印(不得复印),加盖学院教科办公章后到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在相片处加盖考试专用钢印(公章、印章必须清晰),一份发考生、一份留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备查。
6.试卷印制等过程环节要严格保密,试卷要规范、清晰、密封(考前试卷密封完好,考试结束当场装订、密封,集中阅卷)。补考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求各个环节都严密、规范、科学、公平、公正。为了将本次补考工作做好,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项补考学生考试动员会,组织考学习《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石河子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相关条款,重申考试纪律,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杜绝考试违纪和作弊现象的发生。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