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选课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3-20浏览次数:635

各学院:

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培养文理兼容的复合型人才,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将开设170门(221门次)公共选修课,供全校2010级(医学院)、2011级、201220132014级本科学生选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程序及时间

1.课程安排与上课时间:

我校普通教育选修课(简称“公选课”)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综合教育和网络学习课程四大类,每年分“四段式”开设,即每学期分前、后两个半学期开课。下学期公选课开设情况如下:  

第一段(第0108教学周)选修课:第01周(201532日星期一)开课;  

第二段(第1118教学周)选修课:第11周(2015511日星期一)开课。  

上课时间:星期三(7-8节),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星期日(9-10节),星期一(3-4节)和星期五(1-2节)有少量选修课程。  

2.选课时间安排:

为使同学们选择到满意的课程,学校将两次开放选课时间,请同学们结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根据已选课程和专业课程表进行选课。具体如下:  

第一次选课【“错时选课”】:为提高选课时服务器的影响速度,防止网络拥堵,本学期第19-20教学周进行网上选课,采取“错时选课”方案。  

①     2014级和2011级正选时间:(201515日星期一上午0900107日星期三23:59);  

②     2013级和2012级正选时间:(201518日星期一上午0900110日星期六23:59);  

③     2011级、2012级、2013级、2014级补选、退选时间(2015112日星期一上午0900117日星期六23:59);

第二次选课:下学期第1教学周(201532日星期一上午090038日星期日23:59)。  

3.选课采取先选先得的方式,额满为止。学生要及时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告栏内了解选课信息。选课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本院教科办老师联系协调解决。  

二、选课及教学要求

1.为保证学校教学资源充分、合理利用,要求学生在认真阅读《公共选修课内容简介》和课程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共选修课程表》进行选课,选课截止后,不再进行改选、退选。  

2.凡以上节次课程表中已有必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安排的不能再选公选课程,避免冲突。

3.  凡与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方向限选课)相同或教学内容基本相同的公选课,均不得选修。

4.同一门公选课不得重复修读,如有重复修读的,系统无法认定有效成绩。

5.每位学生选课学分最多为6学分,请同学们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自己的学习计划进行选课,避免盲目抢占资源,出现选课后不修读的现象(注:选后不修读的课程,请在选课时间内及时退选,以免影响平均绩点分)。选课学生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考核要求。  

6.网络学习课程教学安排与教学要求:

网络公选课每人每次最多限选2门,否则,系统将会自动取消多选课程。网络学习课程教学形式为:首次面授(2学时)+在线自主学习(X学时)+在线交流+课堂见面讨论或课堂直播(6-10学时)+考核,“在线自主学习+在线交流”部分需通过教务处网络自主学习平台进行学习。下学期开设网络学习类公选课程20门,其中东西部联盟网络课程13门,选课学生通过“东西部课程联盟智慧树平台”(http://www.zhihuishu.com/ableucc/home)进行学习;其他网络课程7门,学生通过校内自主学习平台(http://eol.shzu.edu.cn/meol)进行学习。  

三、选课注意事项

1.选课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对超过规定时间的选课要求,学校不予受理。

2.每门选修课因学时、学分不同,起止周不完全相同;学分为2学分、1.5学分的选修课,周学时为4(即每周两次课),请同学们在选课时注意。  

3.第二次选课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打印选课学生名单,任课教师不得私自接收没有参加网上选课的学生上课或考试。  

4.学生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选课密码(含自主学习平台登录密码),如因密码问题造成课程被人篡改,由本人负责。忘记密码的同学,到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进行查询。  

四、相关要求

1.任课教师在学生选课结束后,于第二周周一起正式打印学生选课名单。  

2.公共选修课成绩将在网上公布,学生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查询本学期公共选修课成绩,如有问题请与学院教科办联系,学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公共选修课查分工作。  

3.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规范,加强课堂管理,严格教学与考核要求。课程成绩、记分册、试卷(论文)等教学资料应及时交学院教科办存档。教学工作量计算将按日常抽查到课人数的平均数进行核定。  

3.选课指导:由各学院教科办负责落实选课指导工作,各学院应结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分专业或年级采取讲座等形式开展学生选课指导。  

选课登录网址: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右侧“教学交流平台”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4年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