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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公布2021年度石河子大学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相关要求,学校近期将组织2021年度石河子大学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度批准立项的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条件
能够遵循“全过程、全环节”覆盖的原则,紧紧围绕“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的课程目标进行过程性考核方案的设计,各个考核环节之间要形成既分工又有机合作的整体,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多样式的考核方式,巩固学生之前所学的知识。以评促学、以考促学,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需要至少完成一次完整的过程性考核教学。
三、结题验收方式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学院需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专家组应有不少于5人以上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2.项目负责人须撰写规范的《石河子大学课程质量报告》(见附件2),从课程目标、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与评价标准、学生学习成效与特色、课程的总体教学质量进行汇报答辩。
3.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延期、撤销。
四、材料报送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包括①学院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②各项目课程质量报告(合订成册,骑马装订)1份;同时上报相关材料的PDF版③学院结题验收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见附件4)。
2.上报材料截至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建设管理,跟踪检查课程的教学情况、过程性考核落实情况和成绩评定情况,科学评价教学效果。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并及时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联系人:楚世哲、秦 婕
联系电话:2058072
附件1 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过程性示范课程立项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3 2021年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4 2021年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结题验收评审专家意见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