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文章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访问统计
累计访问:
关于开展2021年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要求,学校现启动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尚未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本科专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扣国家、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推动课程思政建设,强化实践教学,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积极推进“四新”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二)具体要求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在国内、疆内同类专业中优势明显、特色突出。
2.专业管理规范。制定有相关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专业认证理念和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教学或安全责任事故。
3.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具备较为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校内外的实验、实习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知名度,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近三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申报程序
拟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的专业负责人组织填写《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和《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数据采集表》,经专业论证通过后报学院审核。
按照申报条件,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国家专业认证、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相关文件标准和要求,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经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环节,遴选出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和拟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本科专业。
四、工作要求
1.依据《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办法》(石大校办发〔2019〕54号),通过国家专业认证的本科专业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拟开展专业认证工作且未获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认定的专业必须参与此次一流本科专业申报。
3.请各学院在2021年11月3日前将拟推荐专业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0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同时提交申报书、数据采集表和核心指标对照表电子版。
联系人:楚世哲、秦婕 联系电话:2058072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