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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及课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统筹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便于各教学单位有计划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日历
(一)教学周安排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拟定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1月12日,共20周。2024级新生第3周上课,在校生第1周上课。如有变动,以校历为准。
(二)本学期涉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10月12日上班。
元旦:放假安排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25年节假日安排后另行通知。
二、教学任务前期准备
(一)各年级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准确,确保学时/学分,必修/选修、考试/考查,实践/理论等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选课及毕业审核。
(二)各学院4月20日前完成大类分流班级建立工作并录入系统。专业分方向名单务必在选课前录入系统并提交学籍科。
三、专业选修课预选
根据教学计划,在校生进行专业选修课预选工作。预选课程范围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预选时间:2024年4月10-4月15日。预选结束后,由上课学院根据预选人数决定开课与否,开班数量。
四、教学任务的落实原则与要求
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并录入系统。
(一)落实任务的基本原则
1.本学期教学起止周分两部分:前半学期1-5,7-10周,共9周;后半学期11-19周,共9周,全学期教学周共18周。(第6周为机动周,第20周为考试周,不排课)
2.先确定实践环节,上课学院下达任务前必须明确各年级各专业的实践环节教学周次,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指导培养方案-教学进程安排管理”中班级教学进程中进行设置,在“教学执行计划-班级进程安排-生成学期教学进程”进行生成,确保开课单位收到信息并合理安排理论周次及教学班。
3.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和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教学班,以双合班为主。合班时应注意教学起止周的一致性,尽量同学院、同年级专业内合班,因实践环节造成教学起止周不一致的专业班级不得合班。避免学生、教师同一时段跨校区上课。部分实验课程因实验场地、仪器设备限制或教学要求,可以进行分组实施教学。
4.公共基础课、思政课、体育课、外语及部分社会科学课程等为全学程排课。专业课由学院负责协调制定课表衔接方案,以实现学时分布均衡合理,原则上一门课程的周学时不得超过6学时。
5.使用智慧树教学资源的课程请报备学院教办,由学院教办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明细”里修改授课方式并备注线上资源信息。若本学期不报备,则开学无法使用智慧树线上资源。
(二)授课教师的选派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审核主讲教师资格,新进教师首次承担课程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并通过学校(院)组织的试讲。
2.根据《石河子大学关于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试行)》《石大校发[2021]1号》文件精神,教授必须给本科生上课,若连续两学期无特殊原因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须报人事处,按规定处理。
3.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使用学校人事处“教职工信息数据库”的工资号和姓名等基本信息,没有人事处师资数据库信息的人员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4.同一门课程有两名以上教师任课时,请明确主讲教师及每位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周次。
5.对有外出学习计划、长期出差、教师教学发展培训等安排的教师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充分考虑时间合理性,避免在课表排定后再进行调课,严禁因长期外出原因停开课。
五、课表编排及选课时间
(一)课表编排
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编排课表,公共课学院协助调整。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由教学单位编排课表。课表编排截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
(二)学生选课
第一轮、第二轮:2024年6月20日-7月5日。
第三轮:开学第0-1周。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