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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石大校发〔2023〕5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学校本科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校级特等奖5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40项,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持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本科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必要性证明材料),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匿名异议和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学校本科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楚世哲、张宝文
联系电话:2058072
附件:2023年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