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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出处:教务处办公室浏览:2310发布时间:2023-04-07

各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立项结果的通知》(石大教发〔2022〕3号),学校近期将组织2022年度石河子大学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申请延期的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如此次未参加验收视为放弃);2022年度立项的300门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

 二、结题验收条件

  紧紧围绕课程目标进行过程性考核方案设计,各个考核环节之间要形成既分工又有机合作的整体,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多样式的考核方式,需要至少完成一次完整的过程性考核教学,完成两次公开示范课教学展示,撰写规范的课程质量报告。

 三、结题验收方式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学院需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专家组应有不少于5人以上的专家组成。

  2.项目负责人从课程目标、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与评价标准、学生学习成效、课程的总体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汇报和答辩。各学院组织学院全体教师进行交流学习。

  3.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延期、撤销。

 四、材料报送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包括①各立项课程的课程质量报告(骑马装订,一份)②学院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1)③学院结题验收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附件2),以上所有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教学研究办公室。

  2.上报材料截至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建设管理,跟踪检查课程的教学情况、过程性考核落实情况和成绩评定情况,科学评价教学效果。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并及时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联 系 人:楚世哲、张宝文

  联系电话:2058072

  附件1:2022年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2022年过程性考核示范课程结题验收评审专家意见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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