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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兵知监发〔2023〕13号)文件,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倡导创新文化,营造高校创新文化环境,激励大学生发明创造,结合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兵团市场监管局、兵团教育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人为新疆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二)被推荐人为专利前三位发明人或设计人;
(三)被推荐人的相关专利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四)被推荐人具有一定的科学精神和研发能力,在技术难题解决和主要技术方案中有突出贡献。
二、推荐材料
(一)被推荐人获得的有效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等授权文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已转化实施的专利应提供说明许可转让收入情况相关证明;
(二)被推荐人参加发明创造相关活动和获得奖励情况,包括历年的发明创造及获奖情况,专利转化实施情况;
(三)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
(四)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推荐方式及名额
请所在学院对本科生申报材料及优秀事迹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报送给科研处。学院组织评审后报送兵团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处,推荐名额每个学校不得超过10名。
四、评选奖励
兵团、自治区拟定于2023年4月中旬对被推荐人的专利进行数据分析和专家评审,届时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牌和奖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做好面向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于4月7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7室)。
联系人:侯 伟 魏俊伟
联系方式:2058190
邮 箱:65981625@qq.com
附件:附件1-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表.xlsx
附件2-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