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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石河子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学校定于2023年5月举办石河子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赛事安排
(一)组织报名阶段(3月16日至4月10日)
项目团队将大赛作品申报表及创业计划书,交各学院教科办初审。同时,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待第九届大赛系统开放后)。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团队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将由教务处与校团委另行通知),同时在网站中“筑梦之旅”项目下报名参加活动。
(二)组织申报阶段(4月11日至5月5日)
1.学院按大赛要求(参照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附件1、2相关内容,若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内容及规则有所变动,以第九届大赛参赛要求为准。)对作品和参赛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设上限,鼓励学生积极申报,特别是创意性、创新性较强的作品以及创业性较强的实践类作品。
2.根据《石河子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石大校办〔2022〕14号)文件,“参加并完成校级以上比赛”或“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必要条件,各团队应积极报名并完成比赛。
3.学院根据初步评审结果,推荐1-3项参加学校组织的“金种子”训练营,其中至少有2项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项目团队成员建议包括博士、硕士、本科学生,学校将组织专家全过程辅导项目。
4.5月5日前,学院向教务处报送已选定的本院参赛作品申报表(附支撑材料)、作品汇总表及作品文档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高教主赛道研究生组申报项目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比赛及评审。
(三)评审、总结、表彰阶段(5月8日至5月30日)
1.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作品进行复审,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初赛。
2.学校组织通过复审的项目进行校级初赛,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校赛时间另行通知。
3.校级初赛后将根据比赛结果公布获奖名单,兵团复赛项目,推荐优秀项目参加专项辅导,并选拔推荐训练营优秀项目参加兵团省赛,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激励措施
1.所有参赛团队都必须完成纸质申报、成功通过校级初赛现场答辩和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完成网络申报后,获奖团队成员按《石河子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石大校办发〔2018〕8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完成以上三项工作的未获奖团队负责人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1学分,团队其他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0.5学分。
2.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兵团省级复赛。另外,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推荐项目数量多、质量优的学院,获奖教师和学院的具体奖励标准见《石河子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石大校发〔2020〕22号)。
3.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比赛的项目,在完成项目结项时,由教务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遴选优秀项目立项为校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按照《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方案》开展建设。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开展的创新创业系列活动,整合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资源和条件,项目应注重师生结合、校内外结合、与社会需求发展相结合,支持师生将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训练项目、发明创造、专利技术、便利资源等转换为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生动实践,极大地激发了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的热情,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影响最大的高校双创赛。它既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又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还是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希望各学院、各单位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不断完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训平台,努力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联系人:
教务处:徐海涛 联系电话:2058589;
研究生院:滑晓晴 联系电话:2057181;
大赛交流QQ群:65183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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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石河子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doc
4.石河子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xls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