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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教学计划是根据对应的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执行的计划。2018级依据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编制。2019级、2020级、2021级依据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编制。2022级依据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编制。
二、进度安排
1.9月25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所有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含通识教育必修、专业教育和个性教育、通识教育选修课(线下课程)的相关课程。如有教学计划变更,请各教学单位提交石河子大学本科开课变更申请表(附件1)履行审批手续。
所有要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都已按照《关于开展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否则将不予开设。
2.9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所有年级专业的全部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确定无误后报送《学期教学计划审核表》(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线下课程)教学计划表》(附件3)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做到课程计划负责人和学院双重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课程均要有教学计划,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教学计划编制、核对和任务落实工作。
2.个性教育课程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应开尽开,不允许停开,有特殊情况变更的,须履行审批手续。
3.对于跨学院课程,请学生所在学院和课程承担单位做好沟通,确保教学计划准确无误。
附件3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线下课程)教学计划表.doc
教务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