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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上报转专业拟接收人数和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即将启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8﹞ 75号)要求,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并组织执行。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成员数量不得少于5人,至少要有一名专任教师参与。转专业范围面向在校所有普通本、专科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请各学院上报本学院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和实施细则。转专业实施细则应考虑学生的兴趣、专长、学习能力和学业基础(可以是高考成绩,含选考科目,可以是大学期间成绩,也可以是以上二者),并建立明确、公平、公正的考核标准、考察程序和公示制度。
二、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教学条件、师资队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确定拟接收学生人数。名额一经上报公示后将不予变更,请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三、学院上报的人数和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政策将由教务处通过教务处网站中予以公布。
四、报送要求。按样表格式打印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08B),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教务处将在2022年7月5日前通过教务处网站中公布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通知。
五、材料要求:为了各学院上报的材料格式文字的一致性,实施细则标题黑体三号字,正文宋体4号字;附件1和附件2分开打印;附件2专业接收学生人数上报表内容不能空白,字段顺序不能变动。EXCEL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442796148@qq.com。
附件1: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模板格式)附件1.docx
附件2: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上报表(样表)附件2.xlsx
附件3:《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8] 75 号),见教务处主页—文件汇编—学籍管理
http://jwc.shzu.edu.cn/2015/0326/c2613a50848/page.htm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