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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而学生评教是学校及时有效掌握课堂教学,改进课堂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石河子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石大校发【2018】170号)和《石河子大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8】8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举行期中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本次评教将在质量保障平台上进行学生网上评教,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1-9周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含公选课)。
二、评教对象
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评教时间
2022年5月21日- 2022年5月27日。
四、组织与实施
1.为保证评教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开展,请各院高度重视学生的组织工作,特别是新的质量保障平台的使用,请各学院教科办、学办、各班班长、学习委员负责学生评教的宣传、动员,提醒和组织本班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进行网上评教,避免部分学生不评、漏评、不认真评教等现象。
2.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款,对于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或抽查三次无故缺课者,或缺交课程作业、实验报告量超过该课程总量的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资格,同时也有权取消其网上评教资格。
具体流程:老师向所在学院教科办提交书面申请及学生相关信息资料(包含学生姓名、学号、行政班级、课程名称、任课教师等),经学院教科办审核后交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处理(纸制及电子版)。
3.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是每位同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个人评教结果保密,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查询到学生个人评教结果,请各位同学严肃对待网上评教,认真、客观、公正地打分,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不得由他人代评和恶意评教。
4.请同学们务必在2022年5月27日前完成网上评教工作。
五、网上评教操作办法
1.通过微信石河子大学微门户进入评教系统进行评教
操作方法:打开微信,通过“通讯录”进入“石河子大学微门户”→【一站式服务大厅】,选择“个人信息服务”里的【教学评价】模块,进入评教系统,选择“学生评教”功能模块,进入评教界面,点击课程名称,开始评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课程信息将会自动移动到“已保存”列表下。所有课程评价完毕并全部保存后,点击【全部提交】,可提交评价,完成评教。
2.PC浏览器进入评教系统进行评教
操作方法:
打开浏览器,输入202.201.161.204,进入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账号、账号密码(账号为个人学号,初始默认密码为123456)登录系统。通过常用功能,进入学生评教模块。点击“【我的评教】,可查看目前所有正在进行中的评教任务,点击列表内蓝色字体的课程名称,可进入评教界面进行客观指标评教和填写主观评价。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提交所有评教】,提示成功后,即可完成评教。
六、说明
1.评教系统专门设置,对学生评教结果严格保密,除学生本人外,其他人(包括所有教师)无法查阅学生个人教学评价信息。
2.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含公选课)类型分为普通课和实验(实践)课,遵循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并重的原则,评价指标包含育人、教书、学习成效三方面7项以学生课堂感受为主的网上评价指标,以“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级呈现给同学们,请同学认真填写。如果课程评价过程中存在7个选项均选择同一种结果,系统将进行判定并要求学生再次确认评教结果,为了不影响评教系统正常运行,请同学们认真评教。
3.评教结束后一定要再次进入评教界面,确认提交成功。
4.由于是新的评教系统第一次正式上线使用,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学质量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谢 彦 联系电话:205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