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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选用教材、指导组织课程教学、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配合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
二、修订原则
1.教学大纲修订要紧扣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围绕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金课”要求,突出学习成果导向的OBE教育理念,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切实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的内容要求和方法要求。
2.教学大纲修订要吸纳各级教改项目、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认真总结反思用人单位、毕业生、校内外专家等对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针对性优化完善。
3.教学大纲修订要落实课程思政、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改革要求,体现出时代性。课程教学目标要呼应和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达成课程所适用专业毕业要求为原则,突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考核等创新。
4.教学大纲修订要突出课程教学的过程管理,把握课程评价的导向性,科学设计课程评价标准。在教学大纲中要明确课程目标达成的评价方式及评价标准,要求采用多元化过程考核,过程性考核比例至少达到40%。
5.教学大纲修订要对接教学组织模式创新要求,各教学单位要组建课程教学团队,推进共同研讨、集体备课、互补讲授等团队授课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建设虚拟教研室,在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等方面开展建设。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教学大纲经修订人检查、审定人审核后,应由各基层教学组织集体讨论和完善,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后上交教务处。参与教学大纲制定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学科丰富的教学经验,大纲审定人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为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制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调整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专业负责人同意后,报院领导审核、备案,同时将改动后的教学大纲上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生效执行。
3.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力求文字清楚严谨,体例规范,意义明确扼要,术语及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计量单位、标点符号要符合国家标准。
4.修订教学大纲是一项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本次课程大纲编写工作以学院(部、处)为单位,要求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对教学大纲进行严格审查,学院党委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对教学大纲的思政要素严格把关,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此项重要工作。
四、材料汇编及报送
1.通识教育课程(含选修课程)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汇编报送;其他专业教育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汇编报送。汇编要求见附件。
2.各学院要将各专业教学大纲汇编与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同步上传到学院主页专栏。
教务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