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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课程资源,规范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提高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学校将组织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2-2023学年及以后需要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依托智慧树/超星尔雅平台开设的全网络课程除外)均须参加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课程将纳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未按时参加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将不予开设。
二、审核要求
1.通识选修课程要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要突出科学精神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理性和批判思维能力;要突出社会科学教育,引导学生深度理解现代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内在机理。
2.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师必须为本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至少独立讲授本科课程2轮及以上。
3.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设计、课程PPT、练习题、线上授课章节电子版教材或讲义、课程作业、教学视频等)编制严谨、完备。
4.通识教育选修课一般为1至2学分,16学时/学分。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强化过程性综合考核评价,持续推进课程升级改进。
5.“四新”建设各牵头学院要组织开设20门以上面向全校或跨学院的高水平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三、审核程序
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应有不少于5人以上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5月11日前,各承担单位对本学院2022-2023学年及以后需要开设的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进行审核。
2.5月13日前,各学院将专家组审核结果(见附件1)电子版及签章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3.教务处复审。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审核情况组织专家复审抽查备案。
联系人:楚世哲、秦 婕
联系电话:0993-2058072
教务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