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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十一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结果的第二次公示
各学院: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十一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通知》以及最新工作要求(我校可补报4项教学成果),结合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和审议,拟补充推荐4项教学成果申报自治区第十一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公示如下:
表1.我校补充推荐申报自治区第十一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名单
推荐排序 |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 | 成果名称 |
7 | 党委宣传部 | 红色文化育人课程体系建设——兵团精神育人的探索与实践 |
8 | 医学院 | 以培养应用型口腔医学人才为目标,构建“3+1”特色教学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
9 | 外国语学院 | 基于 OBE 理念的外语专业“厚基础、强应用、宽口径、国际化”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 |
1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两校一局协同育人,区域特殊行业计算机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
自公布之日起3天内(2022年3月15日-3月1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持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必要性证明材料),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楚世哲、秦婕
联系电话:2058072
邮箱:jwc_jxyj@163.com
教务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