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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授承担本科教学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各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关于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试行)》《石大校发[2021]1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教授承担本科教学情况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2. 统计对象为:我校教授职称所有教师;
3.《石河子大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授承担本科教学情况统计表》(附件2)中所填写的授课课程包含所有本科课程,如本学期无本科班授课教学任务,请详细备注原因;
4.在机关或其他部门工作的教授职称人员,按其所授课程归属统计在相关学院内;
5.经统计核实后的教授承担本科教学情况将在学校进行公示;
6.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如实填写,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主管教学院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的附件2纸质版一份,提交到教务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34517646@qq.com。联系人:马鸿雁,电话:09932058577。
附件:
1.石大校发〔2021〕1 号 石河子大学关于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试行).pdf
2.附件2.石河子大学2021-2022-2学期教授承担本科教学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