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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院在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督导方面的主体作用,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石大校办发【2019】26号)和《石河子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石大校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期初学院已按照学校要求制定了督导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为了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学校学院间的交流,更好地开展下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要根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在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及讨论的基础上,撰写本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总结。要求文字精炼,力求用数据说话,内容包括:
1.主要的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与成绩;
2.教学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3.提高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水平建议对策。
二、做好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档案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学院督导专家会议、检查反馈等相关文字材料,完成本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构建并完善检查督导、信息反馈、持续改进的闭环机制。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学院在1月12日前将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电子版一份发至指定邮箱1285043513@qq.com,纸制一份(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质量科。
联系人:谢彦 电话:205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