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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教改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质量,根据《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对2020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任务书》(申报立项时填写的)的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及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2.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实施方案、课程教材、制度文件、获奖情况、成果已获得的效益等。
3.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存在的可能影响研究计划有效完成的主要问题或因素,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下阶段研究计划。包括下阶段的研究工作安排、预期研究成果和完成时间,以及项目研究最终能否如期完成。
二、检查方式
1.校级教改中期检查采取学院自查自评的方式,请各学院组织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学院需成立项目中期检查专家组,专家组应有不少于5人以上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2.项目自查依据为各项目“立项项目任务书”中承诺完成的阶段性成果。
3.专家组依据项目负责人的中期检查报告书及答辩情况填写学院(部门)审核意见,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督促,对研究停滞的项目限期整改。
三、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版(附件2,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签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各教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者将收回建设经费。
3.已结题的项目无须进行中期检查。
联系人:楚世哲 秦 婕
联系电话:0993-2058072
附件:附件1 关于公布 2020 年度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3 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