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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启动了石河子大学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经专业申报、教学单位同意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2021年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学院 | 推荐专业名称 |
1 |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审计学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5 |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 工业工程 |
6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7 | 师范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8 | 农学院 | 林学 |
9 | 农学院 | 园林 |
10 | 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1 | 医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12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软件工程 |
13 | 文学艺术学院 | 音乐学 |
14 | 体育学院 | 运动训练 |
15 | 政法学院 | 法学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17 | 外国语学院 | 俄语 |
18 | 师范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19 | 政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公示期为12月21日-12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准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楚世哲 秦 婕
联系电话:0993-2058072
教务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