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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第一轮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定于12月11日开展2021年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第一轮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要求
成果主要完成人团队按照申请书内容围绕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采用的方法、创新点、应用推广情况等制作PPT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分组情况和答辩顺序见附件1。
各成果负责人于12月10日下午4点前,将答辩PPT电子版发至邮箱:jwc_jxyj@163.com,PPT命名注明分组和答辩顺序。未按时发送PPT的答辩团队,请于12月11日9:10-9:40和15:10-15:40到答辩地点自行拷贝PPT。各组评审开始后不允许临时拷贝PPT。
二、答辩安排
第一组答辩地点在博学楼A204,第二组答辩地点在博学楼A205,第三组答辩地点在博学楼A207,第四组答辩地点在博学楼A215。博学楼A203、A206、A214为答辩团队等候场地。
上午答辩10:00开始,下午答辩16:00开始,请各答辩团队至少提前40分钟到场准备。答辩时间开始后仍未到场者,将取消答辩资格。
联 系 人:楚世哲、秦婕
联系电话:2058072
附件1.2021年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分组及答辩顺序.xlsx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