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文章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访问统计
累计访问:
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 “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要求,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我校将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5.名额限制:每学院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1名
二、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拟申报的老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将推荐书填写完整。5月20日前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支撑材料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91483856@qq.com)。
请各学院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世哲 秦婕
联系电话:2058072
电子邮箱:1091483856@qq.com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