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文章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访问统计
累计访问:
关于做好2021年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和鼓励高校大学生锻炼和培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营造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项目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1〕42号以及《石河子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石大教发〔2017〕18号)文件要求,对各学院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进行总体规划,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构建“一专业一品牌”的学科竞赛体系。
1.各学院应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结果(项目名单见附件1)以及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名单(项目名单见附件2)优先确定品牌学科竞赛,原则上名单内的学科竞赛必须组织参与。
2.如专业学科竞赛不在目录范围之内,也可将本专业领域社会影响力较大、公信力较高的竞赛作为品牌学科竞赛打造。学校重点支持专业品牌学科竞赛,以“竞赛+培训”的模式对学院品牌学科竞赛重点投入和支持。校级学科竞赛必须横跨三个学院五个专业,参与人数超过200人,院级学科竞赛由学院自行组织管理。
3.各学院应制订年度学科竞赛计划,做好组织筹备工作,妥善安排项目的准备、选拔、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
二、2021年3月15日前各学院申报本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计划,准确完整的填写学科竞赛统计表所列各项信息(申报表格见附件3)。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审定学科竞赛计划,符合开展条件者准予实施。对未申报的学科竞赛学校不给予经费支持、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以及年度绩效考核不予以认定。
三、各学院要提前准备,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参赛,凡审定通过后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在赛事开展前竞赛负责人需按照石大教发〔2017〕18号文件规定向教务处提交赛事承办单位的正式通知文件、《石河子大学参加(组织)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及经费预算等材料。赛事全部结束后,承办学院应将竞赛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经费使用明细等报教务处存档,竞赛新闻及图片由竞赛负责人交由教务处统一发布。
四、学院对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所有学科竞赛实行“一赛一报”立项管理模式,按照项目化运作、流程化管理,应重点做好设立学科竞赛管理机构、完善学科竞赛管理制度、组织指导教师团队、学科竞赛活动宣传等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将2021年学校委托学院组织的国家级、校级竞赛项目以及学院自主申报竞赛项目的学科竞赛计划(含各类竞赛名称、竞赛时间、参赛对象、组织安排、经费预算等)交至教务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附件2: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名单.xls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