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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组 课堂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石大校办发【2019】26号《石河子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石大校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在维护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作用。近期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将进入线上、线下课堂督导督查教师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具体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线上、线下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要求,自行拟定学院详细的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线上、线下本科教学督导工作。重点督导课堂教学,包括教学秩序、教师授课准备、授课过程、课程管理、线上直播效果、教学进度、作业、讨论、测验、课程资源内容是否及时上传,以及学生线上线下学习动态等工作。
2.要求开学第1周周末前提交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督导工作计划(含督导队伍人员构成,见模版),学期末(教学周第20周)提交督导工作总结。
二、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线上线下督导工作安排
(一)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分组情况
由退休督导和在职督导组成,根据学科大类,分为三组,分别为文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组、农医组、理工科组。以组为单位分别督导本组所联系的学院教师与学生课堂教与学的情况。具体分组名单如下:
(二)3月1-9日线上听课督导
1.督导督查授课教师线上课前、课中、课后教学环节的教学情况,重点关注的内容包括:
(1)教学秩序
督导督查任课教师是否在规定的时间,按时进入相应教学平台进行在线授课或辅导;是否存在线上授课迟到、早退和调课代课等问题。
(2)授课准备
督导督查任课教师授课前软硬件设备准备情况。包括任课教师是否提前准备好授课硬件,如电脑、手机摄像头、麦克风等必备授课工具;是否在已公布的相关课程平台上创建好课程和班级群,并告知学生加入班级等。
(3)教学过程
督导督查任课教师课堂授课情况,包括老师是否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在线课程教学活动;对本课程的学习目标和要求阐述情况;教学过程完整度;讲课的条理性及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是否合理利用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手段得当与否;教师与学生互动情况。
重点关注老师线上教学过程中是否落实“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是否有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政治纪律、意识形态等教学内容和言行发生。
(4)课程管理
督导督查老师是否是课前、课中、课后辅导环节并重,注重提升在线课程教学质量;教师是否开展在线辅导、答疑,根据学生线上表现和反馈;是否及时调整、改进教学;是否有网上作业批改及反馈。
2.线上听课要求及说明
(1)3月1-9日督导专家至少听课2节次,其中1节为非本单位承担的课程。
(2)开课第一天(3月1日)必须督导听课1节次,填写《石河子大学线上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听课评价表》。要求3月1日下午8:00前将听课反馈发至邮箱1285043513@qq.com。
(3)督导组专家在进行听课环节时,需提前5分钟进入线上课堂,至少听完一节课后离开,不可中途退堂。
(4)为了及时整理收集督导专家听课后的信息,对线上教学情况及时反馈至有关管理部门、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师生,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学院进行整改并追踪整改情况,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中涌现出的好的做法、代表性任课教师进行宣传和大力推广。要求督导专家3月10日前将1-9日听课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1285043513@qq.com,包括:
A.《石河子大学线上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听课评价表》1份
B.线上听课小结1份
3.各学院(教学单位)需向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提供线上课程开课平台、授课形式和基本要求。学校教学督导组也可在课前和教务处、各学院(教学单位)或授课教师取得联系,获得进入平台听课的权限。
(三)线下听课督导
1.督导内容
(1)课堂教学秩序
督导督查任课教师是否在规定的时间提前进入课堂,调试好多媒体设备,做好授课前的准备工作;学生是否按时就位,按要求做好课前听课准备。
(2)教师授课过程
督导督查任课教师课堂授课情况,包括对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学习目标和要求阐述是否明确;是否围绕课程的教学目标精心设计课堂教学活动;教学过程完整性;讲课的条理性及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手段得当与否;教师与学生互动、课堂组织调控能力等情况。
重点关注老师课堂教学过程中是否落实“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是否有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政治纪律、意识形态等教学内容和言行发生。
(3)学生表现
督导督查学生听课状态。
2.要求及说明
(1)课表查询登陆教务处主页、或从教务处、各学院(教学单位)或授课教师处获取。
(2)督导组专家在进行课堂听课时,需提前10分钟进入课堂,至少听完一节课后离开,不可中途退堂。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督导专家能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与任课老师沟通交流,在反馈时,督导专家尽量既充分肯定成绩和优点,又不回避老师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向老师指明教学改进方向与提高教学具体措施,真正起到帮扶老师的作用。
(3)建议在职督导专家每周课堂听课不少于2节次(其中1节次为非本单位承担的课程);退休督导专家每周课堂听课4-6节次。每听完一节课,需对教师与学生教与学情况进行听课反馈,及时填写《石河子大学线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听课反馈表》。
(4)为了及时收集整理督导专家课堂听课情况,形成校级督导组听课报告,及时反馈给有关管理部门、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师生,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学院进行整改并追踪整改情况,同时,对好的课堂作法及任课教师进行宣传和推广。要求督导专家每月月底25日之前提交本月督导听课材料(在职督导交电子版,退休督导交纸制版及电子版),包括以下内容:
A.《石河子大学线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听课反馈表》
B.《石河子大学线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听课反馈统计表》
C.每月听课小结
(5)专家督导在对本月听课小结时,建议推荐讲课水平优秀的教师1名,详细描述其上课亮点特色;对听课过程中发现教师和学生存在的问题要具体化,以便于教务处汇总各督导专家对教师听课后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各学院反馈,方便学院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帮扶。
(6)为建立规范的评价数据,各位督导专家听课后要认真核实上课教师、上课班级及课程等信息的准确性。将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发至邮箱1285043513@qq.com,以便整理、汇总、统计,保证数据准确。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广泛向学院教师和学生宣传。
联系人:谢彦 2058182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模版)
2.校级督导组线上听课相关表格
3.校级督导组线下听课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