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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2020-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通知
各学院: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课堂教学评价是保障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质量,强化内涵式建设,根据《石河子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石大校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价范围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
2.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两种形式:
(1)以课程“门次”为单位,即同一主讲教师(含多名主讲教师)讲授同一个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为一个课程门次,主讲教师(含多名主讲教师)、教学班、课程名称(含课程代码)中有一个条件不一样,则视为不同的课程门次,各学院(教学单位)要逐一予以评价。
(2)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的整体情况,以每位授课教师为单位进行的评价。
二、评价办法
1.学校采取“一院一策”,学院自主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以“以评促教、以评促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学相长”为原则,采取校、院二级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其中,学校评价占综合评价的30%(建议值),学院评价占综合评价的70%(建议值)。
2.学校综合评价过程中,如果被评价课程缺少督导专家(含校机关领导干部听课、学生信息员)评价结果,将以学院(教学单位)综合评价结果代替学校综合评价。
3.学院(教学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等。
学生评教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网上学生评教和学院自行组织的学生评教,学校统一组织的网上学生评教得分按照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最低分、计算参评学生平均分的方式进行,学生评教部分占学院评价总分的60%及以上(建议值)。
同行评价采用百分制,综合学院教师听课、领导干部听课、督导听课等多方面评价结果。同行评价占学院评价总分的40%(建议值)。
学院(教学单位)评价过程中,如果被评价课程缺少学生评教成绩或同行评价成绩,将以另一项得分作为学院(教学单位)评价结果。
4.各学院(教学单位)要制定同行评价管理办法,自主制定能够反映学院课堂教学科学性、规范性的指标体系。
5.各学院(教学单位)可以按照课堂教学实际,调整教师课堂教学综合评价中校级、院级评价所占分值比例。如果学院(教学单位)评价或学校评价结果中有一项缺失,就以另一项作为最终得分。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教学单位)要切实制定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客观、准确、科学地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工作。
2.学院(教学单位)评价结果中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教师姓名、工号、学生班级等信息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的教学任务信息为模板,以课程门次和教师两种形式为单位进行评价,学院(教学单位)评价结果中关键信息应与学生网上评教导出课程教学信息保持一致。
3.各学院(教学单位)如需改变综合评价中学校评价和学院(教学单位)评价计算权重。必须按照以下工作程序: (1)由学院明确综合评价中学校评价和学院(教学单位)计算方法,经院内公示后,向教务处提交正式申请。(2)经教务处审核批准,按照学院(教学单位)提出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价。
4.如果发现单位或个人在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工作中有违反评价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经调查属实,取消该教师本学期承担的课程评价结果,同时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视情节严重情况认定教学事故重大、严重、一般教学事故。
5.各学院在提交本学院2019-2020-1学期以教师课程门次为单位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和以教师为单位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时,须注明学院评价分数(或名次)和意见,以便于学校核算最终评价结果并公示。
6.各学院在提交本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之前必须在学院内公示,并填写《学院2019-2020-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模版)。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1.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排名处于学院前10%的教师,学校按其实际本科课堂教学情况增补20%课时工作量,并给予表彰。
2.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连续两次排名处于学院后5%的教师,学院应暂停授课资格,加强对教师备课和授课环节的帮扶,经教师申请,通过学院考核后,再次上课。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2020年7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85043513@qq.com。(具体表格见附件)
1.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方案)
2.《2019-2020-1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
3.《2019-2020-1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汇总表》(以课程门次为单位)
4.《2019-2020-1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汇总表》(以教师为单位)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是学校重视课堂教学,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的重大举措。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谢彦 电话:2058182
附件:附件.rar
1.2019-2020-1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模版)
2.2019-2020-1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汇总表(以课程门次为单位)(模版)
3.2019-2020-1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汇总表(以教师为单位)(模版)
教务处
2020年6月20日